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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固原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1-25 00:00:00

忠诚担当职守精准监督执纪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固原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4日审议稿)

纳  冰

  我代表固原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举措,是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刚才,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柱同志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担当职守,精准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践行“两个维护”。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24次,从思想自觉强化引领,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和精准执纪水平。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对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族宗教等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共有31名领导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处分、65名党员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监管不力受到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把巡视移交信件办理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立行立改、立交立办,及时办结了9批123件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件、完成了28项巡视反馈牵头任务的整改,有力维护了党中央权威。

  (二)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构建全覆盖监督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主动担责,纪委机关切实履责,如期完成了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改革试点评估等工作,全市共划转编制79个、转隶干部48名,监察对象由原来的9853人增加到34143人,增长了246.5%。全面落实合署办公要求,整合机构、优化职能,改革后内设机构增加25%、监督执纪部门和人员占比均达到70%以上。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出台《固原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7项、工作流程图6个、文书61项,纪法、法法衔接相关制度办法23项。用足用好12项审查调查措施,全市未采取留置措施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目前已判决7人,8人正在审判之中。将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全市6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探索赋予部分监察职能,实现了监察职能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派驻机构“5+X”分类实践的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情况(派驻机构探索改革专刊)》上刊发报道。

  (三)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震慑作用。市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常委会、书记办公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重新修订《中共固原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全覆盖落实巡察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监督的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先后对16个市直部门、4个国有企业和15个基层党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177个,移交问题线索18件。强化问题整改,建立督查督办和“清单式”管理机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5%。深入推进县(区)党委巡察工作,五县(区)巡察工作全面推开,全部成立了巡察机构并建立了巡察制度,共巡察乡镇、部门94个,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969个,移交问题线索99个,处分37人。

  (四)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市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县(区)和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责述廉制度,市委常委会28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3次带队督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分层次对4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市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2起,处理干部52人。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市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36人(次),对2名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取消任职资格,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76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3.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583名干部的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

  (五)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把“四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重点,坚持严查快办,有力防止“四风”反弹,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9起,问责处理155人,处分86人,通报曝光39起52人。聚焦“五个严禁”19个具体问题,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自查整改各类问题7057个,清退违规费用628.2万元,教育处理干部3280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严肃查处了彭阳县人大、政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市个别领导干部聚众赌博等典型问题,树立了真抓实干、敢管敢严的鲜明导向。组织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事无巨细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干部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贯穿始终,着力解决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180个、处理640人,推动完善制度流程676项,达到了惩治警示、教育提醒和“不能腐”的目的。

  (六)一以贯之精准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充分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运用执纪审查“一体化”工作模式和交叉审查、交叉审理,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4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16件、立案501件715人、处分615人,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76.7%、63.1%、109.7%、80.4%。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请示报告等制度,出台“走读式”谈话、办案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等6项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和7项留置场所管理办法,完成留置场所和县乡两级纪委谈话室标准化建设,全方位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守住了“安全”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了案件质量互查互评,整改问题10类230个。对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中央纪委抽查暗访移交的678件问题线索100%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问题56个,全面进行整改。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丰富教育形式,通过发送提醒短信、开通公众号、制作警示教育片、举办电视问政等形式,多角度倡新风、树正风、抵歪风,增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在市县乡同步开展了“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发布了《关于敦促问题干部主动交代争取从宽的通告》,先后有5名干部向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涉案金额11万元,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宽大处理,形成了良好社会效应和示范作用。

  (七)严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直查直办、常态化通报曝光、市县乡纪委“三级联动”等工作机制,落实县(区)纪委书记例会和扶贫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专项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9起,处理353人,通报曝光166起232人。市县乡纪委“三级联动”机制被评为“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175件、处理干部220人。充分发挥“331”监管平台源头治理作用,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更加规范,通过平台受理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6件21人,确保党的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331”监管平台入选“中国网络理政十大创新案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问题线索研判、领导包抓、专案查办、台账管理以及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备案督办等多项机制,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9件,立案查处5人,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倾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坚决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学习讨论12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三强九严”工程,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8次,开展“三个讲堂”14次,推动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互促互进。深入开展驻村帮扶、联合党委结对共建活动,累计落实帮扶资金70余万元。高度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重新修订了纪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全年召开常委会议42次、执纪监督会议28次、审查调查会议39次、审理协调会议3次。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培训教育干部2400余人次。注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建设,通过转隶、遴选、选调补充机关人员23名,使干部队伍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市纪委监委现有研究生学历7人、40岁以下35人、持有司法职业资格C证以上13人。连续两年向政协委员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4人、问责4人、约谈12人,对2名违纪干部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二是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发现能力欠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还没有杜绝;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查处力度不够。三是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腐败问题存量依然较大,基层干部吃拿卡要问题时有发生。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查办案件中事实证据材料不充分,程序、法律运用不严格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对市管、县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不够,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成效不明显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工作体会

  2018年,我们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信念,在改革创新中把准政治方向,在工作推进中体现政治素养,在自我革新中保持政治定力,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政治担当,在躬身践行中永葆政治本色,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需要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坚持和深化。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纪委监委作为反腐败工作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关,一定要坚持把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执行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好,把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作用发挥好,牢牢把握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遵循。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做人的工作,履行的是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对公职人员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职责,既要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力量,强化日常监督、动态监督,又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惩治并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才能真正体现挺纪在前,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把竭诚服务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脱贫攻坚、紧盯扶贫领域,坚持“打虎”“拍蝇”与“惩恶”“治乱”多管齐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本质上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分清纪法界限,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在推动制度融合上、部门协作上同向发力,形成定位准确、高效契合、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践行“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八种本领”和“三个能力”,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执纪铁军,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举措,把“五个积极作为”“五个牢牢把握”作为根本抓手,切实处理好监督“全覆盖”与抓住“关键少数”、“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与“监督的监督”、保持高压态势与分清“树木”“森林”三个关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突破。

  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干部作风建设,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强化精准监督和调查处置,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保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续写新时代固原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学思践悟,强化融会贯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全会精神贯通起来,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形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理解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立足职责职能,坚持求真务实,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加强主观改造,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所发现的“被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不进行认真说明和深刻检查、基层党组织不按期开展组织生活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党组织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突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全面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持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精准监督、精准问责,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县(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全面研判“树木”和“森林”情况,协助党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护林员”。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健全完善、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并督促党委(党组)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察监督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狠抓“关键少数”,对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的错误表现精准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空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情况月报和实名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强大震慑。

  (三)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切实理顺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机制,坚持报告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办法,建立联合、交叉、跨行业、跨部门的查办案件模式,对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中分办、重点督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贯彻《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加强对县(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上半年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操作细则》,建立派驻机构季度汇报、述职述责等制度,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实效。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修订完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建立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构建起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制度体系。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坚守监督职责,补齐工作短板,切实增强监督质效

  强化监督第一职能。突出政治监督属性,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运用交叉检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紧盯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改革、整治“四风”、扫黑除恶治乱结合起来,从人文、服务、市场、政策、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集中整治程序繁杂、推诿扯皮、刁难设障等突出问题,真正涵养出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注重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予以澄清,对问责处分的跟踪教育回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和处分规定,对被处分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做到敢管敢严、宽严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五)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五个持续”的要求,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自治区“三大战略”及固原市攻坚“六场硬仗”、建设“四个示范市”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并推动整改。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及时调整全覆盖任务,突出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开展三轮对18个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政治巡察,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的60%。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建立巡察通报和“回头看”机制,切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市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察领导体制,探索建立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和工作约谈、考核评价等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和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巡察办公室职能,足额配备巡察机构人员,加强巡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积极推广使用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六)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始终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进一步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办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强化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健全完善审查调查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守住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底线。

  建立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督促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和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存在体制机制问题、制度漏洞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围绕管权限权,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整改全区案件互查互评、案件质量抽查复核通报的问题,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天网行动”,紧盯重点个案,强化追逃措施,健全防逃机制,力求追逃工作有突破、防逃工作见成效。

  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纪律教育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引导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和优良作风教育,深入开展第三期“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中增强价值认同、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

  (七)聚焦民生领域,深化专项治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运用“三级联动”督查、抽查检查、复查复核、直查直办等机制,紧盯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重点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分类登记,分类处置。加大研判力度,做到精准研判,精准处置,精准问责,有效削减存量、遏制增量。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支持公安机关履行主管、主打职责。健全多渠道问题线索收集处置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应用线索研判、专案专办、领导包案等机制,甄别、深挖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现象亮剑。

  坚决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持续压实县乡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实行“双问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注重能力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实施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履职尽责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亮剑发声,讲好正风肃纪故事,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持续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对在外从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超过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执纪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正确履职。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程,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确处置能力。建立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把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用在关键岗位,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建设覆盖全市的检举举报平台和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风险防控,切实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执法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严防“灯下黑”。坚持纪检干部遵规守纪标准更高、违纪处理尺度更严,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经常性打扫庭院、清理门户,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懈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砥砺前行,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展现新作为,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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