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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21 00:00:00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0〕28号)和自治区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推荐表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固原市纪委监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突出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民主推荐、深入考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胡巧琴同志(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为“固原市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考察对象。
现予以考察,2021年4月21日至4月24日,考察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或需反映的问题,可来电、来信举报,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推荐资格。
举报电话:2088006(办公室)208878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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